刑事诉讼时效是我国
刑法明确规定的,用以保障追究
犯罪分子
刑事责任的
有效期限。
然而,若在这一有效期限内尚未发现
犯罪嫌疑人,那么通常情况下将不再予以追诉。
然而,亦存在特殊情形,例如在
追诉期限之内再度实施
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原来的罪行追诉的期限则应从新犯罪行为发生之日开始重新计算;又如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
立案展开侦查或人
民法院接受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试图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情形下,其所受的追诉期限亦不受任何限制。
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或
死刑的犯罪案件来说,倘若经过整整二十年后依然认为必须追诉的情况,则须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央求其核准。
综上所述,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来确定是否仍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