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体系下,对
盗窃行为的
刑罚裁定主要基于
涉案金额的大小以及案件情节的轻重来进
行权衡和判定。
对于初次实施盗窃行为者,这将被视为一种可以适当减轻其
刑责的情节加以考量。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应分别被认定为刑法所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及“
数额特别巨大”。
对于涉及到数额较大或
多次盗窃、
入室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等行为的罪犯,应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以罚款;对于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罪犯,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处以罚款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然而,在实际
量刑过程中,还需要全面考虑
犯罪手段的恶劣程度、是否积极退赃、以及是否能够获得
被害人的谅解等等多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