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年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因其与他人发生争执而导致对方受
轻伤,通常情况下其无需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但是,相关部门有权利要求其父母或其他
法定监护人对
当事人进行适当的纪律和监管教育。并且,在特定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对该
未成年人实施专门的矫治教育措施。然而,当涉及到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即我们常说的“少年犯”,他们若被指控犯有故意
伤害罪,则应受到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待遇。在实际
量刑过程中,法院将全面考虑其
犯罪动机、使用的手段、造成的后果以及其对罪行的认识和悔过态度等多方面因素。此外,
民事赔偿责任是无法避免的,这部分责任将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来承担。值得强调的是,我国法律对于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始终坚持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政策,并坚守以教育为主导、惩罚为辅助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