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情调查过程中如若经过
补充侦查,却未能发现新的实质性
证据,此时不向检察机关提出审查请求并不合乎相关法律规定。补充侦查实为检察院依据法定程序,在原已开展的侦查工作基础之上,进一步深入挖掘案件事实真相的司法行动。即便补充侦查之后依然无法取得新的证据资料,侦查机构也必须按照规定将
案件移交至检察院。检察院将会依据现有的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分析评估,以确定该案件是否达到了
提起公诉的标准。倘若侦查机构在补充侦查结束后未向检察院报告,那么这种行为无疑构成了程序违规。检察院有权对其进行监督,并要求侦查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将案件提交至审查部门进行审理。总而言之,要想确保司法公正以及维护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