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诈骗
犯罪的
司法程序之中,倘若被告方拒绝对所判罚款进行主动缴纳,那么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且适当的
强制执行措施。首先,法院将依法行使调查权力,试图搜寻并冻结被告人的银行账户以及其他金融资产,以期从中划拨出足够的款项用以缴纳罚款。此外,如果被告名下虽无资金可供执行,但其拥有诸如房屋、车辆等实物性财产,法官则有权评估这些财产的价值并进行查封、扣押或拍卖,进而从所得价款中扣除所需的罚款金额。值得强调的是,在发现被告存在可执行财产时,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该及时启动追缴程序,以确保罚款的足额缴纳。另外,必须明确的是, 未能准时足额交纳罚款可能会对被告人未来的
减刑和
假释申请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强烈建议被告及其
家属能够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尽快完成罚款的缴纳,从而为自己争取到更为有利的法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