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
离婚之际发现并未持有
结婚证书,针对此种情况,须根据具体情形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首先,若仅仅是结婚证书遗失的话,一方可持载有本人
身份信息及户籍资料的户口簿以及有效的
身份证件,前往原办理
婚姻登记的行政部门或向配偶的
经常居住地所在的婚姻登记机构提交补领申请;其次,若是因为种种原因,双方未能成功完成
结婚注册程序,即未曾建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则无需履行任何
离婚手续,只需要按照正常的程序
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最后,若其中一方故意将结婚证书隐藏起来,另一方可以凭借自身的身份证件前往婚姻
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文件,以之作为提起
诉讼离婚的重要依据。总而言之,对于此类问题的
处理方式,必须依据实际情况,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