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针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的
赔偿事宜,主要分为两大类情形予以处理。首先,一种情况是销售者在明知所售卖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前提下仍然进行销售活动,那么在此情况下,
消费者除了有权要求销售者赔偿其实际
经济损失之外,还可以选择向其
追讨价格款额10倍或损失金额3倍的额外
赔偿金;值得注意的是,若额外赔偿的总金额低于一千元人民币时,将按照上限一千元人民币计算。另一种情况则是销售者对所销售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不知情,并且能够如实陈述其进货渠道,在此情况下,消费者同样有权利要求销售者给予赔偿,但是其所提出的赔偿请求仅限于损失金额的10倍款项。综上所述,当消费者遭遇不合格食品问题时,应当妥善保存相关
证据,例如购物小票、食品样品等,以备日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