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诉讼之流程往往包括如下步骤:首先,准备完备的
起诉书及与案件有关的关键
证据,随后向具有该类案件主管权责的人
民法院
递交立案申请;其次,在法院接受立案请求之后,将
传唤被告的
传票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送达至被告手中;最后,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适当的开庭日期。然而,从立案至正式开庭的具体时限并未由法律明文规定,它通常会受到诸多因素诸如法院待审理案件数量、送达情况及其他实际状况的影响。现实中,对于简单案件而言,可能只需不到三个月时间就能完成审理过程;而对于较为复杂的案件,则可能需要六个月甚至更久才能完成审理。在实践操作中,若案件事实清晰、证据确凿、送达过程顺利,那么很可能在短期内即可安排
开庭审理;反之,若案情复杂或送达过程遭遇难题,那么时间也可能会有所延长。对此问题,您仍需耐心等候法院的正式通知,同时对法院的各项工作给予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