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串通投标罪这一
犯罪领域内,所谓的“
违法所得”往往泛指通过实施
串通投标行径所攫取的所有经济收益。
通常情况下,这类违法所得的计算方式大致涵盖了如下几种途径:以中标项目变现或取得的返还利润为主;包括中标后所获付的合同价款与在符合政府
法规以及行业标准下的正常、合法
投标须支付成本之间的差距;此外还包括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诸如额外收益、酬劳、好处费等等。
然而,在实际个案审理过程中,需要根据诸多复杂的因素进行全面权衡,以确保对相应违法所得进行精准的认定。
例如,卖方若积极参与了串通投标活动,却并未能顺利中标,那么其在竞标期间所支出的不合理成本与费用亦可能被视为违法所得范畴。
同样地,涉及到的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价值,均需参照当前市场价格进行科学评估及折算。
综上所述,违法所得的精确计算需紧密围绕具体案件场景及其相关
证据展开,由司法机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细致、严谨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