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
酒后驾车导致的事故而
被拘留 45 日,此情形有可能构成
危害公共安全的
危险驾驶罪。
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罪,其
犯罪行为包括: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特别恶劣者;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者;在从事校车业务或者运输旅客的过程中,严重超额载客或者严重超出规定速度行驶者;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
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行为。
由于酒后驾车事故而被拘留 45 日,往往是因为
当事人在饮酒状态下驾驶
机动车辆,并因此引发了一定程度的事故后果,然而,这尚未达到了构成交通
肇事罪的严重程度。
针对此类事件的具体定罪和
量刑,需要综合考虑到酒精浓度、事故所带来的损害结果、有无
逃逸等多种情节因素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