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所颁布的有关法律
法规,对于那些逃避缴纳高额税款且其违
犯罪行为占据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纳税人,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还要附加
罚金;若仍然
数额巨大,且其
违法所得超过了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则将会受到更为严重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刑罚,同样需要承担罚金。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当税务机关依法向
逃税者发出追缴通知之后,如果他们能够积极地补缴应纳税款、缴纳相应的
滞纳金以及接受已经获取到的
行政处罚,那么便会得到税务机关的宽大处理,避免对其进行
刑事责任的追究。
然而,若是在过去的五年内,因为逃避缴纳税款而曾遭受过
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情况,则属于上述所列例外情形,不受此项宽容政策惠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