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传统佳节——春节期间,为了确保社会正常运转和公共服务不受影响,许多行业都需要员工坚守岗位。
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这些特殊情况下,
劳动者加班所得的
工资报酬应当不得低于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三倍。
因此,若有用人单位未能遵守这一规定并拒绝支付相应的
加班工资,这无疑将被认定为
违法行为。
对此,我们的劳动者朋友们有权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
仲裁,请求用人单位依法补发所欠缺的加班工资。
然而,在提出上述诉求之前,请务必妥善保存好与加班有关的各项
证据,例如考勤记录、工作安排通知以及加班期间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等等。
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合法、合理、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行事,以确保我们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当然,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在春节过后给予了适当的调休安排,那么这种情况就不能简单地视为违法行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