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与
受贿罪之间存在明显差异。
首先,贪污罪是指具备国家
公职身份的人,在其职务的协助下,通过隐匿、
盗窃、诈骗以及其他手段将
公共财物占为己有的
犯罪行为。
而受贿罪,同样是由具有
国家公务身份的人实施的,他们
利用职务之便,直接向他人索要财物,或者未经许可私自收取他人财物,以此来为他人谋求好处。
这两种
犯罪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犯罪的标的物各有不同。
贪污罪所侵害的是
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而受贿罪所侵犯的则是国家
公务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
在具体的犯罪行为中,贪污罪是利用职务之便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而受贿罪则是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取或收取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在犯罪的主观方面,两者都属于
故意犯罪,但是贪污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而受贿罪的目的则是为了收取或索取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