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涉嫌偷
逃税款的案件,其
追诉时效一般设定为五年或是十年。
若是偷逃税款行为所对应的法定最高
刑罚未超过五年
有期徒刑,那么自案发之日起五年后便不再进行后续追诉;而若其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则需要等到十年之后才会停止追诉。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公安机关已经对该类
犯罪行为展开了
立案侦查工作,但涉案人员却选择逃避侦查或审判的,此时将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另外,若税务机关向涉案人员发出追缴通知后,涉案人员能够及时补缴应纳税款、缴纳
滞纳金并接受相应的
行政处罚,那么将不会再追究其
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涉案人员在过去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而受到过
刑事处罚,或者是曾经两次以上被税务机关给予过行政处罚的,则不在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