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中,如果实际工程项目数量有所缩减,通常整体合同价格将保持不变。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并不是绝对的。
我们首先需要查阅相关合同文件,以确定合同内容是否对这类情况作出了特殊标准。
假如合同并未特别说明此事,并且这种工程数量降低并不是因为
承包商方面的过失所引起的,那么承包商或许可以尝试根据公平原则提出合同价格的合理调整申请。
但是,如果工程数量下降是由承包商自身原因,例如施工过程中的不当操作或者管理层面的疏忽等因素造成的,那么承包商就没有权利要求调整价格。
此外,如果工程数量的减少使得整个合同的基本条件发生了重大改变,以至于继续执行原来的
合同条款显得不公正,承包商同样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提出修改合同价格的请求。
因此,对于此类问题的具体处理方法,必须结合合同条款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考虑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