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刑法学界普遍认同的观点,
抢劫罪属于典型的
行为犯类型,其
立案标准并非仅仅取决于抢劫财物的价值额度。
事实上,只要
行为人采取
暴力手段、威吓恐吓或利用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抢劫,无论是否成功获取了公私财务,均应予以
立案调查,而无需考虑所涉及的财物价值大小。
然而在具体司法实践过程中,如果
犯罪嫌疑人所抢劫的财物价值超过了某一特定数值(即俗称的“
数额较大”),那么相应的
刑事判罚将更加严厉。
目前为止,我国各地区对这一特定数值的认定标准存在差异,一般而言,该数值介于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之间。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即便犯罪嫌疑人所抢劫的财物价值微不足道,甚至未能实际取得任何财物,只要其行为符合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仍然可以被判定为抢劫罪。
这主要是由于抢劫罪所侵害的不仅仅是公民的财产利益,同时也涉及到了人身安全和自由等基本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