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拒绝
赔偿之
诉讼费用的计算,主要遵循的法律
法规依据为现行有效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普遍而言,诉讼费用原则上应由
败诉方承担责任,除非
胜诉方出于自愿而额外予以承担。
对于具体的计算方式方法,则需视案件的性质种类及其
涉案金额大小来相应作出判断认定。
以财产
类别的
诉讼案件为例,其详细计算尺度是依据
诉讼请求涵盖的金额或市场价值,按照固定比率逐步累计进行缴纳。
举例说明,若诉讼请求所涉及的金额未超过1万元人民币,那么每起这样的案件只需要缴纳50元人民币的诉讼费用即可;然而,当诉讼请求所涉及的金额介于1万元至10万元之间时,则需要按照2.5%的比例缴纳相应费用,以此类推。
在此种保险拒绝赔偿的案件里,如果最后的审判结果是您获得胜诉,那么法院会依照惯例判决败诉的保险公司承担所有的诉讼费用。
不过,当诉讼过程中出现部分胜诉与部分败诉的情况时,人
民法院将会根据案件现有具体情况,决定由
当事人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