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机关
审查起诉涉嫌
贪污罪案件时,通常会遵循如下几个重要步骤:首先,我们的检察官们会对
侦查机关移送的所有贪污案件相关资料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审查,其中包括了对
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以及充分性的严格把关。
一旦
证据确凿且充分,
犯罪事实清晰明了,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追究
刑事责任的话,那么我们的检察官将会作出
起诉的决定,并且精心制作
起诉书。
这份起诉书将会详细地列明被告人的
个人信息、被指控的具体犯罪事实、证据清单、适用的法律条款以及
量刑建议等关键内容。
接下来,我们会将
案件移交给具有相应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正式
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如若发现案件存在
证据不足或其他问题,我们的检察官可能会选择退回侦查机关进行
补充侦查,或者自行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补充侦查的次数以两次为上限,每次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倘若经过补充侦查后仍然无法满足
起诉的条件,那么我们的检察官将会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