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
医疗事故而致死的
赔偿项目,通常涵盖如下几个范畴:
首先是
丧葬费用部分,此项费用将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
劳动者月均
工资水平,秉持六个月总金额的原则进行计算;
其次是
死亡赔偿金部分,这一部分会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进行衡量,并且需要按照二十年的时间长度作为基准来进行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受害者的年龄超过了六十周岁,那么在计算过程中便需要相应地扣除每年度增长的月份数;但是对于那些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受害者来说,赔偿时限就会缩短至五年。
第三个方面是被
抚养人的生活费,这个费用将依照
扶养人士失去工作能力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等多个维度来进行计算。
最后就是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支付,其额度将取决于医疗服务提供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对受损结果的影响深度等各种要素。
为了能够成功获取上述赔偿权利,需要满足两个关键性的前提条件:一是医疗行为的确存在过失,且这些过失因素必须与患者的死亡事件之间具有明确的因果关联;
其次是必须经过法定的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证明确实属于医疗事故范畴。
此外,患者及其亲属还应当妥善保管并及时收集相关的医疗记录、
病历等
证据资料,以便未来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