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
定罪量刑,必须全面衡量
犯罪涉及的金额、造成的
经济损失以及被告人的个体特征等诸多因素在内。
一般而言,若单个自然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达到20万元以上,或单位层面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达到了100万元以上者,应当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视情形附加或者单处一定的
罚金。
但是,如果犯罪分子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超过了100万元,而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位于500万元以上时,应判处其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刑法处罚,同样需要附加或单处相应的罚金。
当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达到或者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对应的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更是高达2500万元以上的情况下,将被判处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需按照规定附加或单处高额的罚金。
然而,若犯案人员在被检察院
提起公诉之前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退还全部
赃款和
赔偿受害人损失的话,从而有效降低受害人受到的伤害,这种认错态度可以作为酌情
减刑或者
减轻处罚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