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明确条文规定,人身所受侵害的法定
诉讼时效期限设定为整整三年时间。
此项诉讼时效应由受损之人知悉或应当具备清晰认识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益如自遭受损失之日起已经超出二十年的时间界限,人
民法院将不再给予相关的法理保护。
在此情况下,若存在于特定条件之下的特殊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受损人的书面申请而确定是否予以延长。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倘若出现了以下几个权利人向义务人主动提出履行责任要求并且得到其赞同,亦或是权利人提
起诉讼甚至
申请仲裁等方面的情形,那么,此类行为会立即引发诉讼时效的中断现象,从这些行为操作完成或者关联程序终止的那刻起,
诉讼时效期间将会进行新的计算。
总而言之,当我们面临人身所受侵害的情况时,应该尽快采取行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
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
胜诉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