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取保候审阶段顺利完成,决定解除对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
强制措施并退回相应的
保证金之际,并不是非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亲自前去办理退
还手续不可。
根据一般的法律程序,无论是嫌疑人还是被告人,他们都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亲自参与退还保证金的过程。
然而,若是因特殊原因而本人无法亲往相关部门申请退还,只要得到负责案件办理的机构的书面许可,也可以通过委托他人代办实现这一目的。
非
当事人本人出面的
受托人需要携带当事人亲自出具的委托函以及双方各自的有效
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
在此特别强调,在涉及到退还保证金这一过程中,务必要
保证否在整个
取保候审期间内未曾违反任何相关的
法规法规,否则将会对能否成功收回保证金产生影响。
如遇有负责案件办理的机构无理拖延或者拒绝返还保证金的情形,当事人可依法向其直属上一级单位或是检察院进行反应,以此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