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向人
民法院提交
诉讼请求的
强制执行申请期限为两年。
这是从调解书中规定应当履行的最后期限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若调解书有明确规定分期履行的条款,则从每一次规定的应履行期限的最后那一天才开始计算; 倘若调解书并未具体规定履行期限, 那么就需自调解书正式生效并产生
法律效力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若超过了上述期限再行
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有权提出时效抗辩,经由法院审查确认事实属实的话,有可能会裁定不予执行。
因此,当调解书生效之后,若对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务必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
强制执行申请,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