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于自然人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遭受他人非法侵犯的情形,其法定
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且从
当事人明确知晓或应当清楚自身合法权益已经遭到损害及
责任人之时算起。
但值得关注的是,若涉及到关于人身
损害赔偿方面的权利主张情况,则当损害情况显而易见时,从受损害事件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若伤害行为发生时未能被及时察觉,待事后经过详细检查并确认系因侵害所致,则应从伤情确诊之日起开始计算。
此外,法律亦对某些特殊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如,对于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所引发的损害赔偿寻求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将从受害者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重新计算。
若出现法律明文规定的时效暂停、中止等情形,则诉讼时效的认定方式也将随之变更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