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
逮捕之人的
拘留期间通常自其被执行逮捕之日的翌日起开始计算。
逮捕则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一种
刑事诉讼中采取的强制性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在完成对相关人员的逮捕行动后,应于 24 小时之内向该次逮捕事件中的涉事人
家属发出告知书。
另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逮捕之后的侦查拘留期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
但是若案情颇为复杂且经过两个月的拘留期仍未能完结,那么该案件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
在此基础上,若案件属于交通极为不便的偏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是重大的
犯罪团伙案件,亦或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
犯罪行为涉及范围广泛、取证难度较大的重大复杂案件,只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者决定,便可将拘留期再次延长两个月。
而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十年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的案件,在获得批准后,拘留期还可以进一步延长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