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行为的终止与案件结束之间必然存在着紧密的联系。
为了确保该行为得到有效执行且能够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参与其中的
当事人需要在结案书上进行签名。
这种签名的意义并非仅仅在于确认侦查行为已经终止,更重要的是他们应该明白这个决定的实质内容以及可能带来的后果。
举例来说,当
犯罪嫌疑人被证明无罪或者不应当承担
刑事责任时,
侦查机关便可以依法做出
终止侦查的决定,同时向犯罪嫌疑人提供结案书。
此时,犯罪嫌疑人的签名就代表了他对这一结果的接受和认同。
然而,在侦查机关内部的审批过程中,相关负责人同样需要在结案书上进行签名,以此来
保证决策的合法性以及程序的公正合理性。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相关人员因为各种原因无法亲自签署结案书,那么他们也有可能采取其他合法手段来确认和记录这一行为,例如注明原因、保留送达
证据等等。
总的来说,签名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法律程序的规范化和严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