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此类案件一般交由
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进行
管辖处理。
而所谓
犯罪地,其内涵即包括了犯罪行为的发生场所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其他各类地点,诸如
犯罪预备地、肇始地、通行路径、完成地等等。
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犯罪行为发生地通常被理解为涵盖了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以及准备阶段、启动阶段、运送途中、结束阶段所涉及到的所有相应区域。
至于犯罪结果发生地,则主要包含了被害目标遭受侵害的所在地、犯罪所得实际获取之处、被隐藏之地、被转移之地、被利用之地、被销售之地等各个环节的详细信息。
若按照
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局更为适合进行办案处置的话,那么请允许由该地公安局对案件进行全面负责。
此处所言的居住地,乃是
户籍所在地及其长期居住地的统称。
对于那些在
管辖权方面存在模糊或许有争议的
刑事案件,各有关公安局应有勇气互相积极沟通协调,以期达成共识妥善解决;如若协调无果,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应依法行使权力予以指定详尽的管辖权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