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加一场成功的
组织赌博罪审判后,是否能够获得
减刑,其背后实际上需要满足相应的法律条款。
对于那些被认定犯有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的被告人,在他们实际服刑过程中的任何时间段内,只要能严格遵守所处监狱或看守所的各项规章制度,虚心接受对自身思想意识的再教育与改造,明确认识到自己过去的错误并且真诚地寻求悔过自新,那么他们都有可能得到减刑的机会。
更为特殊的是,如果他们能够展现出
立功表现,那就有可能大幅度减少其剩余的刑期。
如果被告一方的行为达到了
重大立功的程度,更是应当通过适当的程序予以减刑。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已经判定刑期的罪犯,无论是判处管制、拘役还是有期徒刑,他们在实际执行期间,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短于其原
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而针对无期徒刑的判决,罪犯在执行期间实际执行的刑期也不得小于13年这一硬性规定。
这些都是在综合考虑了罪犯自我改造的表现、
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其他关联因素之后,由负责执行的相关机构依法向中高级别的人
民法院提出减刑申请,并经过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与公正裁决后得出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