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妇女在
婚姻存续期间发生不忠行为并非必然导致其违反法律规定,但是这种行为往往会对其在
离婚诉讼过程中所引发的法律效果产生影响。
就民事层面而言,若由于女性不忠行为使得原本和谐美满的夫妻关系出现裂痕并最终破裂,那么在他们进行
离婚手续办理之际,没有过失的一方将有权要求对方支付
损害赔偿费用。
并且,审判机关在处理夫妻双方分割
共同财产事宜时,也可能依据实际情况对有不忠行为的一方予以适度减少其所能获得的份额。
然而,若女性的不忠行为已经达到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即
同居)或再次缔
结婚姻关系(即
重婚)的程度,那么这无疑将触及到法律红线。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同居是指已婚人士与婚外异性之间,并不以夫妻名义相称,而是持续且稳定地共同居住;而重婚则是指已婚人士在未解除原有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又与他人缔结婚姻关系,或者明知他人已有合法配偶却依然与其缔结婚姻关系的行为。
总的来说,虽然女性在婚姻关系中发生不忠行为本身并不必然构成
违法,但这种行为往往会对婚姻关系中的权益分配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