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诈骗罪,即指
行为人出于
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编造
虚假事实或掩盖真相的手段,致使受害者产生错误认知,进而将受害者的财产进行不当处置,而行为人最终据此获取、占有该财产,使得受害者遭受由此导致的
财产损失之行为。
其主要构成要素包括:
首先,行为人必须实施了
欺诈行为;
其次,此种欺诈行为必须使受害者产生了错误的认知;再次,受害者必须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而实施了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不当处置;
最后,行为人必须因此获得了财产,同时受害者也必须因此遭受了财产损失。
至于
非法集资行为,它是指未经国家相关部门依法批准,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群进行资金募集的行为。
此类行为往往具有如下几个显著特点:第
一,非法性,即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第
二,公开性,即面向社会广大群众进行公开宣传;第
三,利益诱导性,即通常会承诺在一定时间期限内向投资者提供货币、实物、
股权等形式的回报;第
四,社会性,即面向社会各行各业的不特定人群进行资金吸收。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诈骗罪与非法集资行为在主观目的、行为方式以及对象范围等多个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
在实际事例中,对于具体案件性质的认定还须依据相关
证据及法律
法规进行全面分析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