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者,又称
失信被执行人(简称“老赖”),他们一旦再度背负
债务,能否构成诈骗行为,这是一个需要具体分析的问题。
根据我国
刑法规定,诈骗罪的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
犯罪嫌疑人必须具有
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
其次,他们需要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来获取他人财产;
最后,所获财产必须达到一定的金额标准。
因此,如果这位老赖在新一轮的债务中,明明知道自身
无力偿还,却仍然刻意编造
虚假情况,试图误导供应商交付商品,同时之后又未能按约定支付货款且选择
逃逸躲避债务的,那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涉嫌
欺诈。
然而,如果他只是因为生意经营失败或者其他外界因素而确实无力及时还款,那么这种情况往往被视为
民事经济纠纷,
受害人可以通过
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