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中
逃逸行为的法律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
行为人必须明确知晓在其驾驶车辆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
其次,行为人既然明知而选择驾车或抛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第三种情况则是行为人自认为自身并无任何事故责任,从而选择驾车驶离事故现场;此外,如果行为人存在
酒后驾车或
无证驾驶等可疑因素,在
报警之后却未能履行现场等待处理的义务,反而选择弃车离开事故现场,随后又返回现场;再者,即使行为人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但在未经
报案且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擅
自离开医院;
最后一种情况是,行为人虽然将伤者送至医院,但是在为伤者或其
家属留下
虚假姓名、虚假地址以及虚假联系方式后便自行离去。
对于此类逃逸行为的
处罚依据,主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裁定。
对于情节较轻的
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尚未达到
刑事犯罪程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行为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的
拘留。
然而,如果行为人的逃逸行为已经构成了
犯罪,例如
交通肇事逃逸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致使
公共财产或
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更为严重的情况是,如果行为人因为逃逸行为导致他
人死亡的,那么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