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刑法体系中,如被告人实施了
醉酒驾车且导致他人人身轻度损伤的行为,将会被视为触犯
危险驾驶罪以及交通
肇事罪两个法条。
对于这种案件,首先应当明确的是,醉酒驾车本身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
犯罪,将可能面临我国刑法判处的管束
拘役刑罚,并附加相应
罚金的
刑事处罚。
另外,如果
醉驾者的行为还同时达到交通肇事罪的成立条件,那么
法定刑期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合并执行。
在
量刑过程中,我们需要全面评估若干因素,如醉酒驾车的酒精浓度,事故责任判定,
犯罪嫌疑人是否有
自首立功情节,是否积极
赔偿并获得受害方的谅解等等。
在这些因素中,如有积极的赔偿并得到受害方的书面谅解书、有
自首的表现、主动交代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
犯罪事实等情况,都有可能作为从轻量刑的酌定情节予以考虑。
相反,如果存在犯罪后
逃逸、毁灭
证据、极为恶劣等情节,将会受到更严厉的
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