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繁借款拒不归还并不必然构成诈骗行为。
事实上,诈骗罪的成立需要
借款人在最初借贷时就怀揣着
非法占有的意图,并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获取
被害人的财产。
倘若借款人在初始阶段有过归还
债务的意向,然而后续却因为经济状况等变故而无法按期偿付债务,那么这通常仅仅是一起普通的
民事纠纷。
然而,假如借款人自始至终都有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例如利用编造的不实借口进行贷款,而且压根没有还款的计划,那么他很有可能已经构成了诈骗罪。
决定是否构成诈骗
犯罪,需要我们全面考虑到借款的原因、用途、
债务人的清偿能力以及其真实的还款表现等各种因素。
当您觉得或许涉嫌存在诈骗行为时,务必收集相关的
证据材料,诸如聊天记录、借据、转账凭据等,然后向公安机关
立案举报。
至于
犯罪行为是否真的成立,则需由司法机构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