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虽然可能会有拖延近两月之久的情况发生,但仍然具备进行
伤情鉴定的可能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伤情鉴定的时间限制并非死板的,而是应该结合个案的详细情节以及所掌握的相关
证据来进行评估与判定。
派出所方面之所以可能出现延迟的现象,可能源于诸多因素,例如案情的繁琐性、证据的收集尚未全部完成等等。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
当事人,您有权利向派出所询问关于拖延的具体缘由,并且要求他们尽快着手安排鉴定事宜。
此外,若您认为派出所的拖延行为并不合理或者涉嫌
违法,那么您也有权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投诉或者反映相关情况,以此来促使他们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
最后,必须强调,伤情鉴定的结果对于案件的性质界定及后续处理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务必要尽可能地通过各种途径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