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企业在接受业主支付的预付款项后未按约定进行工程施工的行为并不必然构成
刑事犯罪即诈骗罪。
根据
刑法理论,诈骗罪是指
行为人以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法,使得
被害人误信而交付财产,并且具有
数额较大的特征的
犯罪行为。
若装修企业自始便无实际
履行合同的诚意,以欺骗手段获取业主支付款项后并将之据为己有的,此时涉嫌构成诈骗罪。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此类行为应被视为
民事合同纠纷。
鉴于您与该装修企业之间已经建立起明确的
合同关系,因此该企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工程施工无疑构成
违约行为。
在此种情况下,建议您首先尝试与装修企业进行友好协商,敦促其尽快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全额退还已收款项。
如协商无果,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
合同条款向当地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被告方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赔偿给您造成的
经济损失。
此外,务必妥善保管相关的合同文本以及支付发票等重要
证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