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仅仅凭借“第三者恶意扰乱他人婚姻关系”这一原因提出的
司法诉讼请求,很难得到直接的法律支持。
然而,当涉及到第三者所实施的严重违反社会道德和法律
法规的行为时,例如他/她与已婚人士以合法夫妻名义实际共处一段时间以获取两人共同生活的实质内容,则可以考虑向合法的司法机构
递交刑事自诉书,正式追究对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有关
重婚罪规定的
刑事责任。
同时,鉴于婚姻中的一方未经另一半同意便将大量家庭
财产赠与第三者的情况,其伴侣有权依法向法院申请对第三者进行追偿,这主要是因为该
赠予行为是在未经
共同财产所有者授权的前提下进行的。
此外,若第三者的不当行为对
受害人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或者对其声誉及公众形象带来负面影响,申请人也可以考虑通过
民事诉讼方式,要求其承担起与其过错程度相符的
民事责任,如制止不法侵害、消除不良影响,赔礼道歉以及损失
赔偿等等。
然而,在这类案件中最为关键的环节在于,必需有充足且可信度高的
证据去支撑申请人的
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