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来看,税收
强制执行的基本条件可分为五个方面。
第
一,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若未能依照规定期限足额交纳或解缴应纳之税款,纳税
担保人若未能如约履行在税款保障范围内的义务,均属于应当被实行税收强制执行的情况。
第
二,税务局已依法限定期限令其支付税款,并经过一定时间后方才收到
逾期未支付的行为。
第
三,在前述两种情形下,税务机关均已履行催告程序,亦即预先告知
当事人应尽的义务。
第
四,在催告期结束之后,当事人仍然未能履行其偿还税款的法定义务。
在这些情况下,税务部门有权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
具体而言,税务机关会作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直接从其账户中代为扣除相应的应交税款项;此外还可以依法对其扣押、查封、以及进行公开出售或者交换其任何与应缴税款价值相当的商品、货物或其它资产,以便用售卖或交换获得的款项来抵偿未完成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