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离婚诉讼时,法院在裁决未成年子女的
抚养费用问题上主要考虑到几个重要方面:包括未成年子女的确切需求、双亲一方或两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所反映出的基础生活水准。
通常情况下,若父母一方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应当按照自己的月总收入的某个比例来向子女支付抚养费用,这个比例通常为 20%至 30%之间。
然而,如果父母双方均无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则需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参照上述比例进行计算得出。
对于那些
单亲家庭的情况,未直接
抚养子女的一方仍然负有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
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可以选择定期支付,也可以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一次性支付完毕。
此外,如果原先约定的抚养费用无法满足子女在当地的实际生活需求,或者由于子女生病、上学等原因导致实际支出已经超出了原定的抚养费用,那么子女有权请求
增加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