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作为
侵权责任的一种
免责事由,其范围主要涵盖了一般性正当防卫与特别正当防卫两种类型。
在一般性正当防卫中,若对应正处于进行中的非法侵害行为的
行为人加以阻止,导致该行为人遭受损害的情况下,施加者应当被视为行使了正当防卫权,无须承担
刑事责任。
例如,当遭遇他人实施
暴力殴打的紧急情况时,采取适当和必要的反击措施便是一种一般性正当防卫。
而在特别正当防卫方面,对于正在进行
行凶、谋杀、
抢劫、强奸、
绑架或者其它严重
威胁人身安全的
暴力犯罪活动,行为人采取
防卫手段以抵抗这些罪恶活动,如行动过程中造成
犯罪者伤亡的情况出现,那么该种情况不应被视为
防卫过当,因此无需支付
刑罚责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正当防卫行为必须满足起源、发生时间、
当事人动机、针对性目标选择、实际运用策略等多重条件,不能有过度明显的程度超出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否则可能会被判定为防卫过当,从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