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常见的情况而言,
机动车事故案件中所涉及到的律师
代理费的负担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可能性。
首先,倘若
当事人双方在事前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之中对此有所明确的约定,那么就应当依据相应的协议条款加以确认和执行。
而如果并未事先达成此类共识,在涉及到
民事诉讼程序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都是由聘请了律师的一方来承担相应的律师
代理费用。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
律师费用的负担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之下,例如经过双方协商后决定由
败诉方承担,或者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败诉方需要承担
胜诉方所产生的合理律师代理费用,那么败诉方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举例来说,在涉及到
知识产权侵权以及
恶意诉讼等类型的案件中,如果某一方最终获得了胜诉,那么法院很可能会裁定败诉方承担胜诉方所产生的合理律师代理费用。
然而,在一般的机动车事故
赔偿纠纷案件中,绝大多数情况下仍然是由委托方自行承担律师代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