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网络侵权纠纷案件的
管辖法院问题,总体遵循下述规定进行明确划分:
侵权行为产生的场所范畴包含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以及其他相关设备所在的地域。
侵权损害后果发生的地点则涵盖了受害方住所地在内。
若涉及到通过信息网络对
人身权益造成侵害的情况提
起诉讼,该类案子应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的居住所在地人
民法院进行受理。
除此以外,针对借助互联网公开、传递信息从而触犯他人
名誉权等人身权益引发的纠纷案件,原告方的住所地可视为作为侵权损害结果发生的地理区域。
综上所述,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法院的确立过程中,有必要周全考虑侵权行为实施地点、损害结果发生地、被告居住地等多重因素,以确保各方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有利于
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