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诉讼过程中,倘若
传票未能成功送达到被告人手中,这无疑将会使得整个司法流程面临延迟的情况。
鉴于此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采取一些特殊手段以确保
诉讼程序能够按计划进行,例如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主要针对那些无法通过常规手段联系到被告人,或者因其它原因导致无法有效送达传票之时所实施的一种替代方法。
它将由法院部门制定指定期刊、网站,或其他适当媒介平台上进行公告,该公告发布后,倘若经过一段具体期限则可以被视作已经送达。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
处理方式会拉长诉讼的整体时间跨度。
因此在这段期间内,您有责任积极配合法院,尽可能地向其提供有关被告人可能居住或留宿场所的信息。
假如最终确实采用了公告送达的方式,那么就有可能对被告人的答辩权以及提供
证据的机会造成一定程度的限制。
从总的来说,未能够成功交接传票给被告人,无疑会使诉讼过程变得更为复杂,同时也会增加时间成本。
然而,法院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采取相应措施,以
保证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