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对
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实质性伤害情形下手,其应获得的
赔偿金的数额,均需依据众多不同层面因素的考量来予以合理确定。
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在遭受侵害过程中所承受的医疗治疗支出情况、由于身体受创而引发的相应护理照料所需支付的费用、因康复需要而产生的补充营养费用、以及伴随发生的相关交通出行费用等诸如此类直接性的
经济损失。
倘若该未成年人自身的心灵也因此受到伤害,那么他们还有权主张
精神抚慰金作为额外补充的
赔偿。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此类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上并无统一且固定不变的标准存在,主要还是取决于客观事实损失与
侵权方与被侵权方双方之间所进行的真诚、合理和具有建设性的协商谈判结果。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会充分考虑加害
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大小、未成年人士的伤情程度及其此后的康复进展程度,同时兼顾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多重因素。
一般而言,此类赔偿金的数额范围大致在数千元至数万元人民币之间。
若双方
当事人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则可以选择通过法律
诉讼的方式由法庭根据相关具体事实情况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决定相应的
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