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倘若在
合同条款之中已然明确约定
仲裁条款事项,在通常情况之下,不允许直接向法庭提请
诉讼。
仲裁协定具备排除法院司法
管辖权的效力。
仲裁作为一种独立、高效且具有最终决定性效力的
争议解决途径。
然而,若仲裁协定因无效、失效或其内容含糊不清而导致无法履行,在此情形下,则可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
举例来说,若仲裁协定所约定的仲裁机构并不存在,或者仲裁事项超越了法律规定的仲裁范畴,那么此份仲裁协定很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
当事人便有权向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总而言之,在合同约定仲裁之后,是否能够直接提
起诉讼,需要全面考虑仲裁协定的有效性以及其他相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