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对于夫妻双方而言,其仅有的一处房产并不是完全不能执行的。
若涉及到该房子的面积庞大且价值高昂,远超于
被执行人和其
抚养的
家庭成员所需的基本生活需求,那么法院在确保被执行人和其抚养的家庭成员能够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以及拥有必要的居住场所和日常生活用品之后,便有权利对该房产进行
强制执行。
然而,如果这处房产是被执行人和其抚养的家庭成员赖以生存的唯一住所,并且被执行人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法院往往会慎重考虑,可能会暂时停止执行。
然而,如果被执行人故意利用唯一住房来规避
债务,那么法院也有可能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
总的来说,是否强制执行夫妻唯一住房,需要全面权衡诸多因素,如房产的实际状况、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