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制之中,对
肇事逃逸的定义并不仅仅基于时间这个维度进行概括。
实际上,只要
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出于逃离责任和法律追究的目的而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那么便被普遍地视为
肇事逃逸。
然而,如果涉案人员在事故发生后,由于伤势严重急需送往
医疗机构治疗,或者存在其他合情合法的事情而短暂离开了现场,同时他们也采取了电话或者其他途径积极向公安部门报备整件事情,且事后能够主动接受相关的处理事宜,我们一般不会将此种情况判定为
逃逸。
总的来说,判定某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的过程,必定是对其
主观故意、离开现场的原因以及是否及时主动配合处理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性考量,绝非简单地根据单一的时间长短做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