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物
侵权行为的责任归属规则,主要包括如下几个重要层面:通常情况下,给予采用不考虑过错的责任制作为
基本原则。
这就意味着,只要受害者遭受了动物的伤害,那么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起
侵权责任,除非他们能够证明损害结果是由于受害者自身的
故意行为或者严重过失所导致的。
例如,当涉及到诸如禁养的烈性犬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动物对他人造成伤害时,饲养者或管理者将面临更为严格的责任追究,并且无法找到任何形式的免责理由。
然而,在动物园内发生的动物致
人损害事件中,我们会采取
过错推定责任制作为
处理方式。
也就是说,首先假设动物园存在过错,但如果动物园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管理义务,那么将会免于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总结来说,动物侵权行为的责任归属规则意在实现
受害人群体合法权利的保护和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责任负担的均衡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