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法律体系中,“
逃逸”是一个严谨的概念,它特指肇事者在遭遇交通事故后,出于逃避法律惩罚的动机而实施的逃离现场的行为。
在某种程度上,如果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尽管他的第一反应是逃离现场,但是随后能够积极地与受害者或其代表进行良好的沟通和谋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包括对损失的
赔偿、对事故责任的确定等等方面,而且协商所达成的协议也得到了双方的同意并且切实履行的话,那么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这种行为实际上未必会被判定为逃逸。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是否构成逃逸的判断,还需要结合许多复杂的因素来进行综合考量,例如肇事者离开现场的时间长短、离开原因的合理性、双方协商的及时性以及协商效果的显著性等等。
如果肇事者的逃离行为给事故的调查带来了极大的困扰,甚至引发了严重的后果,即便他们在事后进行了积极的协商,仍然存在着被判定为逃逸的可能性。
因此,总的来说,是否构成逃逸,必须要依据每一起具体的事例情况,由执法机构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