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的常见辅助类型包括:提供各种技术支持,例如研发出面向诈骗的特定软件或网站;为诈骗分子提供诸如通讯工具或者虚拟账户等便利条件;协助转移通过诈骗所得的财富;以及广泛扩散
虚假信息以引诱更多人受害等等。
站在法律视角来看待这个问题,即使
犯罪嫌疑人并未实际执行诈骗行为,但如果他们明知他人正在进行诈骗活动却仍然提供上述帮助,那么他们也有可能被视为诈骗罪的
共犯。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有关规定,在
共同犯罪案件中,助手法律责任的轻重应该根据他们在整个
犯罪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以及具体情节加以判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网络环境里,这些行为都具备显著的隐蔽特性和区域跨越属性,这无疑加大了
执法机关对这类
犯罪行为的侦破和严厉打击的困难程度。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提高法律意识,坚决避免参与到网络诈骗的行径之中,以免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